實務應用:贈與 vs 親屬買賣 怎麼選?

在不動產交易中,**「要贈與還是要買賣?」**是許多家庭在處理二親等間房地產移轉時常遇到的難題。本文以母親想將低總價收租套房贈與給子女之物件為例,分別分析「贈與登記」與「買賣登記」在稅務上的差異,幫助您做出合適的選擇。

然而贈與或買賣前,需先確認親等關係最關鍵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以贈與論;因此,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仍應填寫贈與稅申報書辦理贈與稅申報,惟如能檢附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所支付的價款不是由出賣人借給買受人或是由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則可認定為買賣屬實免課贈與稅。

一親等是誰?

二親等是誰?

結論與建議

  • 低總價物件、短期內不出售、只是家庭內部移轉:可考慮贈與登記。子女無須準備200萬價金或者辦理房貸,接手持續做收租使用,未來五年後賣280萬扣除114年所繳納所有的稅費以及房地合一稅等等,大約還可以拿回210萬多。
  • 倘若套房收回改自住使用,可以規劃小換大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
  • 每戶情況不同,建議搭配【房地合一稅估算】與【家庭持有規劃】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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